在中共统治下,司法系统一直被认为是专政工具,只是在不同时期赋以不同的职能和名称。在迫害法轮功开始以后,司法系统的各个部门无一例外的成为执行打压的主要工具。(合成图片

《真实的》(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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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12日讯】真实的江泽民》第三章 因妒生恶的世纪迫害(上)

第五节 开足了的国家机器——文革再现


专政机器


在中共统治下,司法系统一直被认为是专政工具,只是在不同时期赋以不同的职能和名称。在迫害法轮功开始以后,司法系统的各个部门无一例外的成为执行打压的主要工具。


中国的公安系统和西方国家的有很大的不同。主要特点是,公安系统是个树状结构,从下属的到各省公安厅、市、区县公安分局到街道乡镇派出所,是有上下级指挥和从属关系的。这使得在迫害法轮功过程中全国性的统一行动和协调成为可能。


公安系统中迫害法轮功主要是由国保担任。国保,在公安部是国内安全保卫局,也称“一局”,是由原来的政保,在公安部是保卫局,在2000年10月前后改编而成的。国保继承了中共建政初期军管和公安镇压反革命的功能,是公安部内部专门从事政治迫害的部门,没有其它的服务功能。当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的时候,国保部门就全面卷入了。根据一名原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政保处的警察的说法,当时他因为和北京市公安局的领导闹矛盾而遭到跟踪监视和迫害,但当迫害法轮功开始的时候,政保警察全部忙于迫害法轮功,无暇顾及他,使他有机会逃脱。


2001年,江泽民觉得公安部迫害法轮功的力度达不到他的要求,执意在公安系统内部也要建立“办公室”,在公安部,原一局内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部门分出去成立26局,即公安部的“610办公室”,在省以下,“610办公室”就设立在国保内部。


虽然迫害法轮功主要由国保执行,但有重大行动,如严打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其它部门也会加入。如2002年长春法轮功学员电视插播事件发生后,长春市6千警察全部投入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行动。目击者和亲身经历者证实,对大批被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的是长春公安局的刑警,宽城分局的刑警大队就将被抓捕的刘海波酷刑折磨致死。


公安部曾在1983年分出去一部份和原中央调查部一起组建,公安部一局受到大大削弱。由于迫害法轮功,使得公安部一局重新得到了大量经费和人员的补充,又恢复甚至超过了原有的规模,并开始将迫害的对象扩大到了所有被中共认为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到目前为止,所有对人士、维权人士、维权律师的骚扰案例,在判刑入狱之前全部是国保执行的。这个名单中曾经或仍然被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就有:高智晟、胡佳、、艾未未等人。


(节选自《真实的江泽民》第三章;作者:《真实的江泽民》联合写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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