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河南永城市委办公室原副主任李新功因强奸、猥亵多名儿童被执行死刑。网络一片叫好声:“该杀!罪有应得,大快人心!”(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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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陈静慧综合报导)6月18日,河南永城市委办公室原副主任李新功因强奸、猥亵多名儿童被执行死刑。网络一片叫好声:“该杀!罪有应得,大快人心!”有的民众表示:“此畜生罪大恶极,一死不足以抵其罪。”由于中共官员强奸、猥亵儿童罪一贯轻判,致使近来强奸幼女的悲剧频繁上演,这一次李新功被处死,专栏作家鲁国平先生慨叹:“终于判了一个死刑了。”

据《河南日报》消息,6月18日,经中共核准,原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当日被执行死刑。


受害幼女家属称受害者可能多达近百人。


据官媒《》报导,5月26日,一则反映河南永城市官员李新功奸淫未成年少女的帖子在多家网站转载,帖子称,“李新功奸淫未成年少女数十名,罪行极大,手段恶劣”。李新功的主要犯罪手段是利用社会闲杂人员及学校未成年人,引诱或威吓在校未成年少女,并通过网络认识、诱骗一些未成年少女。他还和永城某中学的一些在校学生达成协议,由那些学生负责介绍给他女孩,事成之后,给予一定金钱。为了不引起怀疑,他还编造自己是永城税务局的领导、现在是单身等谎言。李新功自己开一辆黑色无牌照汽车,每次都是在车中作案,情节恶劣,令人发指。2012年5月8日19时,他在永城市某中学门口作案时,被现场抓获。经审讯,李新功涉嫌强奸未成年女性十余名。


李新功为河南夏邑人,系中共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兼任该市“四城联创”主要负责人,还兼职永城职业学院语言文化系教师。据称,李新功被抓后,在他办公室及车中查到大量安全套、润滑剂、壮阳药等;计算机上查出大量黄色图片、幼女QQ号、成人群、学生群等大量犯罪事实,另有一本五十万元人民币的存折;每个被奸淫幼女QQ号都注明孩子的生日等相关信息。 此外,多名受害幼女家属称,受害者可能多达近百人。


民众在河南永城论坛的曝料,据李新功的手机短信显示,他非处女不要,每奸淫一位幼女,都拉到无人的地方,任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叫都无法终止其恶魔般的兽行,其中有一位不到12周岁的幼女,在他车后座上把孩子的衣服扒光……孩子哭求他说:“我才13岁,叔叔别这样呀!”但无济于事,最终没有逃过李新功的魔掌!


强奸幼女罪变身嫖宿幼女 犯罪官员获轻判 性侵儿童案大幅上升


据《互动百科》,如今部份中共官员日益腐化堕落,包养情人、包养二奶渐成为新的时尚。玩腻了情人和二奶的官员们,又将其罪恶的魔爪伸向了未成年幼女。近年来,一些无良官员迷信奸淫幼女可以延寿、升官,经商办企业能顺风顺水,纷纷做下了令人发指的禽兽勾当。


中共官员利用职权强奸幼女案屡屡发生,引起民众强烈愤怒。相关事件有,陕西干部涉嫌嫖宿幼女案件细节披露;新疆一教育局官员性侵35名女性,包括10名幼女;河南尉氏县强迫学生卖淫案5人因滥用职权获刑;习水官员嫖宿幼女疑似名单曝光等等。就在李新功案件发生后不久,福建省福安市国税局长也因涉嫌强奸幼女被逮捕。但奇怪的是,此类禽兽官员大多重罪轻判。


根据中共《刑法》在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了嫖宿幼女罪:“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共《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其中,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这样,嫖宿幼女罪成了犯罪官员的重罪轻罚的保护伞。有的案例本是强奸幼女,哄骗、逼迫、引诱幼女卖淫,却以嫖宿幼女案件论处,以达到轻判犯罪官员的目的。嫖宿幼女罪一般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处15年有期徒刑;而强奸罪最高可以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嫖宿幼女罪成了那些强奸幼女官员的免死金牌,为了保护未成年少女不受伤害,严惩伤害幼女的色魔,废存嫖宿幼女罪之恶法的强烈呼声一直不绝于耳。


中国妇女》杂志总编尚绍华于2012年3月6日发表于强国博客的一篇博文中表示,鉴于性侵犯儿童犯罪的恶劣和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的诸多严重后果,我国封建对此类犯罪的一贯态度是严惩不贷。元代法律规定:诸强奸幼女者处死, 虽和同强, 女不坐。凡称幼女, 止十岁以下女;《大明律?犯奸》中规定:强奸者, 绞。奸幼女十二岁以下者, 虽和, 同强论;清律与明律相同。


中国古代刑法针对猥亵幼女的刑法有“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等等,对此类犯罪,一律严惩。


李新功被处死后,专栏作家、媒体人、新浪名博鲁国平先生感慨道:“终于判了一个死刑了。”


性侵幼女罪不容恕 禽兽李新功被处死 民众称快


6月18日,因强奸、猥亵多名幼女,原中共永城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李新功被执行死刑,消息传来,网络一片叫好声,大快人心。纷纷表示:“该杀!这种禽兽不如的人渣,死有余辜,杀了他都不解恨,应该凌迟、活刮!”


民众“至诚大兵”表示:“大快人心,色魔被处死真是罪有应得!”


辽宁大连民众“海水是苦-咸”表示:“应该分尸,都干这事了,还有脸上诉?”


陕西西众表示奇怪:“当官的不都是嫖宿幼女吗?只有老百姓才有强奸罪啊……”


媒体“燕赵晚报”也表态:“枪毙一百次都不能抵其恶行!……”


民众“淑淑0016”:“河南永城官员下流,该死!死一百回都不为过,今后对此类犯罪更要严厉打击!死打!打死!一个也不能放过!类似的悲剧正在频繁上演。”


民众“儿童伤害曝光台”表示:“如必须是死刑才能震慑这些强奸幼女的犯罪,孩子才能受到保护,那么,希望死刑关照到更多罪恶的灵魂!”


民众“莫大_仙岳居”:“民愤极大,毙了就对了,等着看海南的校长毙不毙。凡有此类事件,直接毙掉,看谁还敢踏红线。”


民众“圻格格的老豆”:“这等畜生,多毙几个才有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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